January 19, 2008

圣经辞条:福音(GOSPEL)

福音(GOSPEL(腊:euangelion,「好消息」)

   在古典文学中,这字是指传好消息所得的报酬。这字也可以指信息本身,起初本来是指有关胜利的宣告的,但后来也用来指带来喜乐的信息。这字在新约圣经出现 了超过七十五次,显示这字有独特的基督教涵义。福音所指的好消息,就是神藉耶稣基督实现了祂对以色列的应许,并且祂已为人人开辟了一条得救之途。福音不是 要与旧约对立,好像神改变了祂对待人的方法,却是旧约应许的应验(太十一2-5)。耶稣自己从以赛亚的预言中,看到祂个人事工的写照(路四16-21)。

  马可在一14AV 跟随拜占廷系经文,在此加上「属神国度」几个字),将「神的福音」解释为「日期满了,神的国近了」。信的必然得救,拒绝的必被定罪(可十六15-16)。基督教最初的先驱所宣扬的,也是一样的福音,但现今因着耶稣基督受死及复活,这基本的讯息就更清楚。尽管福音是随着耶稣而来的(所谓基督的事件,就是指福音),但神应许赐福给亚伯拉罕的时候也预期了福音的来到(加三8),而福音也是圣经中先知应许了的(罗一2)。

  福音不但带着能力而来(帖前一5),而且福音本身就是神的能力(罗一16)。福音显明神的公义,为所有相信的人预备救恩(罗一16-17)。保罗视福音为一个神圣托付(提前一11)。因此他是在神的催迫之下宣扬福音的(林前九16),并且他要求信徒为他代祷,以致即使他要面对人的反对(帖前二2)及痛苦(提后一8),他也有勇气将福音传讲(弗六19)。福音是「真理的道」(弗一13),但对那些不信的人(林后四3-4),就是那些要求超自然证据或理性根据的人,福音是隐藏的(林前一21-23)。福音的神学上的果效,是透过启示全然的临到保罗的(加一11-12);同样的,我们也要透过信心的回应,才能得着满有拯救能力的福音(来四2)。

  将新约圣经的头四卷书称为「福音书」(复数),是圣经时代之后(主后二世纪)的事。

  书目:U. Becker, NIDNTT 2,页107-15; C. H. Dodd, The Apostolic Preaching and its Developments, 1936; R. H. Mounce, The Essential Nature of New Testament Preaching, 1960; G. Friedrich in TDNT 2,页705-35

R.H.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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