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6, 2008

海德堡要理問答 主日 32

海德堡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要理問答到此,開始了一個新的段落。但是在處理具體的問題前,我們先簡略檢視一些一般性的特徵。海德堡要理問答令人印象時刻的是十誡是在第三部分加以處理的(威敏思特小要理問答也是在教導救恩之道後才闡述律法)。這個事實本身包含了豐富的教導。我們也許會期望要理問答的第一部分會首先處理十誡的問題。當然,就一般性而言,是這樣的,因為問答3教導上帝的律法顯出我的罪和愁苦是多麼地大。那麼,為什麼要理問答(在問答4)只提到律法的總結呢?為什麼要等到第三部分的問答92才詳細處理十誡?

答案是寫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人已經感覺到一個很大的危險──思想的危險,以為我們被稱義之前,需要上帝的律法,好顯示我們需要救主,但是之後就不需要了。當然,律法的一個很重要的用處是顯示我們需要救恩。但是,當我們被稱義後,仍然有這個需要。通過上帝的律法,我們在生命中的每一天,更清楚地學習到,我們是不配的罪人。然後,在這個之上,律法仍然有其它的作用。律法向我們顯示,作為神的子民,如何為我們的救恩在感恩中而活。借著在這裏闡述律法,要理問答強調律法這三個作用的重要性,與此同時,也警告無律法之危險的錯誤。

Lord’s Day 32 解說

問86:既然我們從禍患中得救贖是惟獨借基督,因恩典而非個人的功德,那麼為何我們仍要行善呢?
Question 86. Since then we are delivered from our misery, merely of grace, through Christ, without any merit of ours, why must we still do good works?
答:因為基督既用他的血救贖了我們,便也照他自己的形象,用聖靈更新我們,好使我 們可以用整個生活去表示對神所賜的福的感謝(a),而他也可以因我們得榮耀(b); 再者,我們自己也因有了信心的果子,而確知自己有信心(c),並且由於我們的好行 為可引領鄰舍歸向基督(d)。
Answer. Because Christ, having redeemed and delivered us by his blood, also renews us by his Holy Spirit, after his own image; that so we may testify, by the whole of our conduct, our gratitude to God for his blessings, and that he may be praised by us; also, that every one may be assured in himself of his faith, by the fruits thereof; and that, by our godly conversation, others may be gained to Christ.
  (a) 羅馬書6:13,12:1-2,彼得前書2:5,9,哥林多前書6:20
  (b) 馬太福音5:16,彼得前書2:12
  (c) 彼得後書1:10,馬太福音7:17,加拉太書5:6,22
  (d) 彼得前書3:1-2,羅馬書14:19
(a) Rom 6:13 也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倒要像從死裏復活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Rom 12:1-2 所以弟兄們,我以神的慈悲勸你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是聖潔的,是神所喜悅的;你們如此事奉乃是理所當然的。 2 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1Pe 2:5 你們來到主面前,也就像活石,被建造成為靈宮,作聖潔的祭司,藉著耶穌基督奉獻神所悅納的靈祭。
1Pe 2:9 惟有你們是被揀選的族類,是有君尊的祭司,是聖潔的國度,是屬神的子民,要叫你們宣揚那召你們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
1Co 6: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b) Mat 5:16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1Pe 2:12 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或作:眷顧)的日子歸榮耀給神。
(c) 2Pe 1:10 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殷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Mat 7:17 這樣,凡好樹都結好果子,惟獨壞樹結壞果子。
Gal 5:6 原來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全無功效,惟獨使人生髮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Gal 5:22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
(d) 1Pe 3:1-2 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以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 2 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Rom 14:19 所以,我們務要追求和睦的事與彼此建立德行的事。


問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嗎?
Question 87. Cannot they then be saved, who, continuing in their wicked and ungrateful lives, are not converted to God?
答:絕對不能;因為《聖經》說,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偷竊的,貪婪的,醉 酒的,辱駡的,勒索的,或類似這些的人,都不能承受神的國(a)。
Answer. By no means; for the holy scripture declares that no unchaste person, idolater, adulterer, thief, covetous man, drunkard, slanderer, robber, or any such like, shall inherit the kingdom of God.
  (a) 哥林多前書6:9-10,以弗所書5:5-6,約翰壹書3:14
(a) 1Co 6:9-10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駡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Eph 5:5-6 因為你們確實的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污穢的,是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的一樣。 6 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哄;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1Jn 3:14 我們因為愛弟兄,就曉得是已經出死入生了。沒有愛心的,仍住在死中。


有些人說基督徒已經沒有義務遵行上帝的誡命了。“不,”他們說,“我們已經唯獨靠恩典得救了,因此我們如今就不在律法以下了。”我們的的確確是因白白的恩典而被稱義的,我們的行為對稱義並沒有貢獻。但說這就是上帝救恩計劃的全部,並不是真的。相反的,聖經說救恩是石破天驚的。它不僅改變了人在上帝律法之前的地位(當他被稱義時),也徹底改變了具有這個地位的人。他被神重生了,他整個本性也被神分別為聖了。

從概念上來說,這些事情可以被區分開來,好像稱義這一件事就是救恩的全部。但是在真的被拯救的那些人身上,這些事情是無法分開的。一個得救的人,不僅借著基督的贖罪而被稱義,但是也透過聖靈的工作,有上帝的律法寫在他的心版上(來8:8-10)。寫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人明白這點。對他們來說,一個人能擁有其一而不擁有其它,是無法想像的。如果你真的得救了,他們的論點是,其它根本的東西也會隨之而來。它們會緊隨而來,是因為基督的聖靈在祂子民的心上工作。(問答86)

如果這全是真的,如同要理問答說的,那麼為什麼要提出問題87:“凡不從那忘恩、頑梗的生活轉向神的人,便不能得救嗎?”這個問題之所以被提出來,是因為聖經也因同樣的理由,問了同樣的問題。人們需要被警告,如果我們的生活沒有一個劇烈的轉變,我們就不能得救。注意到使徒他們自己多頻繁地寫到這個關切(林前6:9-10;加5:13-26;弗5:1-20;約壹3:4)。這是非常真實的危險,因為它是如此地引人注意。人們很自然地以為他生活的方式不需要任何改變,就可以被稱義。但是聖經是對的,而要理問答在這裏只是回應其警告。那些沒有任何改變的,得不到救恩,救恩是給那些在感恩中努力遵行上帝誡命的人。使徒約翰誠摯地說到:“我們遵守神的誡命,這就是愛他了。”(約壹5:3)這就是為什麼神的律法,如同十誡所總結的,是提出來給基督信徒,作為他們感恩生活之偉大的範本的原因。

在這裏請注意另外一件事:海德堡要理問答說得很清楚,十誡共有十條。今天有時有人會嘗試要將第四條誡命去掉。這個論點的論據有點像這樣:“基督已經為我們遵守了這誡命,所以我們不再有遵行它的義務。”感謝神,這是真的,主耶穌的確替我們成全這個誡命。但是,對所有的誡命來說,這也是真的──這條誡命,也同樣包括其它誡命。所以第四條誡命已經被成全的事實,並不意味著它已經被廢除了。當我們考慮要理問答說到這個誡命時,會再多說一些。在這裏我們只想指出,要理問答將全部律法(十誡作為總結)視為牢不可破的整體。

最後,注意到要理問答將一些舊約 “判例法”(case law)的材料編排進十誡的闡釋中。今天,這樣做的人經常被責駡,要堅持摩西律法中每一個判例法都要繼續遵守的這個原則。我們在這裏想到的是歸正的牧師與教師們,通常被稱為神治主義者(theonomists)。Theonomy這個字,是由兩個希臘文組成的,一個是神(“God”,theo),以及律法(“Law”,nomos)。我完全沒有想要被稱為神治主義者,但是這個字有太多互相衝突的定義。但是當它被用來標誌那些相信整本聖經──以及聖經中所有的判例法──仍對神的子民具有權威,且是有關的,那麼我也會接受這個標簽。我們在這裏要強調的重點只是說,海德堡要理問答本身是“神治主義的”──如果這意指舊約律法對神的子民仍然具有權威的話。

令我驚奇的是那些批評如此使用舊約判例法的人,是在根本上偏離了約翰加爾文的教導。加爾文寫了摩西五經最偉大的注釋書之一。他在那部著作中一再重複的,是說判例法所顯示的原則今天如何仍然適用在神的子民身上。這不是說今天的人仍然用同樣的方式活在摩西的時代,或判例法能不必作任何修改地應用到今天。當然,騎一頭驢和駕駛一架飛機是不同的──非常地不同。但是在舊約判例法基本的、背後的原則仍然是有效的。它們會給我們在當代的背景,一個明白神的旨意的類比。我們會看到,這正是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作者所假設的。

研習題
1. 為什麼要理問答在這個最後的段落才處理十誡,而不是在問答三之後?
2. 如果我們誤解了它,因信稱義的教義本身,會引起我們產生什麼樣錯誤的假設?
3. 請從經文證明順服律法與靠恩典得救不是相違背的。
4. 要理問答認為十誡中有多少對今天的我們來說仍然適用?
5. 舊約中的判例法(case law)是什麼?
6. 判例法今天對我們仍適用嗎?

討論題
1. 為什麼在非歸正的教會中,缺乏對十誡的強調?
2. 請說明十誡的每一誡命在新約的經文中都被重述或隱含了。
3. 請舉一些例子,說明出埃及記22:

August 14, 2008

研經日課:使徒行傳 Study 56 復習

使徒行傳 Study 56 復習
1. 試查考這卷書中如下之鑰節:1:8;6:7;9:31;12:24;16:5;19:20,28:31。你能從其中列舉出初期教會茁壯的原因是什麼嗎?你從順服神的道,依靠神的大能,以及見證主耶穌基督上學到什麼教訓呢?
2. 在如下的經節中:20:18-35;21:13-14;23:1;24:16;26:19-23;和27:22-25,我們洞察到保羅的真正人格和精神。試列舉出那些顯著的素質。這些素質是天生的,還是神所賜的呢?

August 13, 2008

研經日課:使徒行傳 Study 55 Acts 28:17-31

使徒行傳 Study 55
Acts 28:17-31

1. 保羅在羅馬(17-22)。抵達羅馬時保羅所最關切的是什麼事呢?他似乎渴望別人不要因他受軟禁而對基督教信仰有所懷疑。你是否時常渴望用你的生活來推薦基督教信仰呢?
2. 23-28節。保羅傳給在羅馬之猶太人的信息是什麼?他指出偌多人的堅決不信的原因是什麼?他期望外邦人會有什麼反應呢?今日是否仍是這種情形?
3. 試列舉路加所概述保羅囚于羅馬時所作的主要工作(30-31節)。試思考保羅在那些年間對來見他的人,以及藉著他寫的書信對他訪問過之各教會的影響。

August 12, 2008

研經日課:使徒行傳 Study 54 Acts 28:1-16

使徒行傳 Study 54
Acts 28:1-16

1. 這次多災多難的旅程將近終結了。保羅在米利大得到什麼機會作工兵作見證呢?當你覺得事事似乎不如意時,你發現有為基督作工的機會嗎?
2. 「這樣,我們來到羅馬」(14節)。比較19:21;23:11;羅1:13;15:22,23。這是目的的,但是神是用其它的途徑來達到這個目的,不是保羅起初體會到的,我們從這一個事實能學到什麼教訓呢?

August 11, 2008

研經日課:使徒行傳 Study 53 Acts 27:21-44

使徒行傳 Study 53
Acts 27:21-44

1. 所有在船上的人經歷考驗和危險時,試將保羅的反應(24,25;33-36節)與水手們的(30-32節),和兵丁們的(42,43節)作一比較。為什麼保羅能這樣沉著,並且用自己的榜樣鼓勵別人呢?你有內在的資源幫助你在這樣的情況下站立得住嗎?
2. 請注意船隻失事時由於不聽保羅的勸告。參第52課之問答2。這件事對你是否是一個警告,要你不要違背神某一個明顯的命令,以免你生命的船隻失事?(例如,林後6:14,太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