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Th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27 解說
問72:如此,外在的水洗便能洗去罪惡嗎?
Question 72. Is then the external baptism with water the washing away of sin itself?
答:不(a);因為只有耶穌基督的血和聖靈才能洗淨我們一切的罪(b)。
Answer. Not at all: for the blood of Jesus Christ only, and the Holy Ghost cleanse us from all sin.
(a) 馬太福音3:11,彼得前書3:21,以弗所書5:26
(b) 約翰壹書1:7,哥林多前書6:11
(a) Mat 3:11 我是用水給你們施洗,叫你們悔改。但那在我以後來的,能力比我更大,我就是給他提鞋也不配。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
1Pe 3:21 這水所表明的洗禮,現在藉著耶穌基督復活也拯救你們;這洗禮本不在乎除掉肉體的污穢,只求在神面前有無虧的良心。
Eph 5:26 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成為聖潔,
(b) 1Jn 1:7 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兒子耶穌的血也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1Co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問73:那樣,為何聖靈稱洗禮是重生和除去罪惡的洗呢?
Question 73. Why then doth the Holy Ghost call baptism "the washing of regeneration," and "the washing away of sins"?
答:神如此說並非沒有重大理由的:即他不單借此教訓我們,就如身體的污穢用水洗 去一般,我們的罪也同樣要用基督的血與靈洗去(a);他更借這神聖的保證和標號, 使我們確知我們的罪惡真的得到屬靈的洗,正如我們的身體用水洗淨一樣(b)。
Answer. God speaks thus not without great cause, to-wit, not only thereby to teach us, that as the filth of the body is purged away by water, so our sins are removed by the blood and Spirit of Jesus Christ; but especially that by this divine pledge and sign he may assure us, that we are spiritually cleansed from our sins as really, as we are externally washed with water.
(a) 啟示錄1:5,7:14,哥林多前書6:11
(b) 馬可福音16:16,加拉太書3:27
(a) Rev 1:5 並那誠實作見證的、從死裏首先復活、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穌基督,有恩惠、平安歸與你們!他愛我們,用自己的血使我們脫離(有古卷:洗去)罪惡,
Rev 7:14 我對他說:「我主,你知道。」他向我說:「這些人是從大患難中出來的,曾用羔羊的血把衣裳洗白淨了。
1Co 6: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b) Mar 16:16 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不信的,必被定罪。
Gal 3:27 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
問74:嬰孩也要受洗嗎?
Question 74. Are infants also to be baptized?
答:是;因為他們既然與父母同屬乎神的約,同為神的子民(a),並且他們因基督的血,得蒙應許(b),有救贖和起信的靈,如同他們父母所有的(c),那麼他們也借著那作為約的表記之洗禮,被接入基督教會中,有別於不信者的兒女(d),正如舊約的割禮所行的(e),這割禮已由新約的洗禮所代替(f)。
Answer. Yes: for since they, as well as the adult, are included in the covenant and church of God; and since redemption from sin by the blood of Christ, and the Holy Ghost, the author of faith, is promised to them no less than to the adult; they must therefore by baptism, as a sign of the covenant, be also admitted into the christian church; and be distinguished from the children of unbelievers as was done in the old covenant or testament by circumcision, instead of which baptism is instituted in the new covenant.
(a) 創世記17:7
(b) 馬太福音19:14
(c) 路加福音1:15,詩篇22:10,以賽亞書44:1-3,使徒行傳2:39
(d) 使徒行傳10:47
(e) 創世記17:14
(f) 歌羅西書2:11-13
(a) Gen 17:7 我要與你並你世世代代的後裔堅立我的約,作永遠的約,是要作你和你後裔的神。
(b) Mat 19:14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c) Luk 1:15 他在主面前將要為大,淡酒濃酒都不喝,從母腹裏就被聖靈充滿了。
Psa 22:10 我自出母胎就被交在你手裏;從我母親生我,你就是我的神。
Isa 44:1-3 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以色列啊,現在你當聽。 2 造做你,又從你出胎造就你,並要幫助你的耶和華如此說:我的僕人雅各,我所揀選的耶書侖哪,不要害怕! 3 因為我要將水澆灌口渴的人,將河澆灌乾旱之地。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將我的福澆灌你的子孫。
Act 2:39 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並一切在遠方的人,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
(d) Act 10:47 於是彼得說:「這些人既受了聖靈,與我們一樣,誰能禁止用水給他們施洗呢?」
(e) Gen 17:14 但不受割禮的男子必從民中剪除,因他背了我的約。」
(f) Col 2:11-13 你們在他裏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欲的割禮。 12 你們既受洗與他一同埋葬,也就在此與他一同復活,都因信那叫他從死裏復活神的功用。 13 你們從前在過犯和未受割禮的肉體中死了,神赦免了你們(或作:我們)一切過犯,便叫你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
我們在前一課已經看到這段要理問答部分的教導了。因此我們會嘗試直接對這些真理再加些強調。第一個重要的教導是聖禮本身沒有救贖的能力。也許我們會認為沒有必要強調這個事實。畢竟,我們不是羅馬天主教。所以,我們並不相信重生的洗禮,對嗎?不,當然不。但是,對我們來說,危險並不只是出於想像。請容我說明我的意思。有一次我遇見一個男人,很驕傲地說他是由著名的亞伯拉罕.凱柏(Abraham Kuyper)施洗的(這事發生在許多年以前,此人也已去世多年)。在這個評論中,難道沒有至少暗示一個觀念,認為洗禮具有一些特殊的能力嗎?我們需要總是清楚記在心中的是洗禮是神定規的圖畫(God-ordained picture),來代表信徒的罪已經被洗淨。它以一個可見的方式向我們展示,我們已進入神在主耶穌中的救贖恩典。
那麼,為什麼使徒會說我們是“借著重生的洗和聖靈的更新”(多3:5)而得拯救的呢?這是這部份要理問答所闡釋的第二個偉大的真理。洗禮之所以被稱為重生的洗(washing of regeneration)是因為在所代表的救贖現實(redemptive reality),與代表這個現實的記號之間,有一個神定規的關係(God-ordained relationship)。換句話說,我們不應該以為洗禮只是一個外在的記號。它是一個神為祂的靈的救贖工作所定規的圖畫。
我們已經提到,有一個永存的危險,是忘記必須作必要的區分,把記號(洗禮)與所代表的事(神的救贖工作)分開來。但也有一個危險是想把上帝所聯合的拆開。例如,今天的基督徒通常會把他們的歸正(conversion)與一些沒有聖經根據的東西連在一起(例如在一個復興聚會上祭壇的呼召),而不是與洗禮有關(在聖經中洗禮與重生總是連在一起的)。今天我們會聽見有人說:“當我走到台前時,我把基督批戴在我身上。”但是保羅並沒有這樣說。他所說的是:“你們受洗歸入基督的都是披戴基督了”(加3:27),以及“我們這受洗歸入基督耶穌的人是受洗歸入他的死”(羅6:3)。
例如,一個人生活在被回教統治的國家。如果他敢接受基督徒洗禮,他可能會置他自己的生命,與和他一同受洗的小孩的生命於危險中。然而,他知道基督說如果我們真的是祂的門徒,我們就必須在人面前承認他。那麼,假設這個人決定他寧可冒死亡的危險也不可不要耶穌。所以他和他的小孩接受了洗禮。你能想像他會把實際和象徵分開嗎?如果你問他,“你的罪是什麼時候被洗淨的?”他會毫不遲疑地說,“是我和我在約中的小孩接受聖洗禮時。”是的,而他是對的,因為洗禮是神所選定的方式,向我們保證“當我們外表上用水洗時,我們在屬靈上已經從我們的罪中得潔淨。”因此,當我們必須要在記號和記號所代表的事上作出區分的同時,我們也必須記得,不要把它們完全分開。
但是為什麼嬰孩要受洗禮(如果他們的父母是神的約民)?答案很簡單:因為是上帝吩咐的。這是在這部份的要理問答所闡釋的第三個偉大的真理。這個吩咐在《創世記》(17章)可找到。神吩咐亞伯拉罕把約的記號(在當時是割禮)同時給他自己和他的男孩。他也說這個吩咐會在所有的世代中持續下去。當耶穌基督到來,作為神真正的彌賽亞,祂並沒有廢除神與亞伯拉罕立的約。相反地,祂肯定這個約(見加3:15)。但是祂的確把這個約開放給萬國中承認祂是彌賽亞的人。這就是為什麼聖經說,“你們既屬乎基督,就是亞伯拉罕的後裔,是照著應許承受產業的了”(加2:29)。唯一的不同是,割禮如今已經被洗禮所取代(西2:11-12),而且適用于男人與女人(徒8:12)。
那麼,反對嬰兒洗禮的人所宣稱的,信徒的小孩和非信徒的小孩並沒有差別,就不是真的了。其中是有差別。的確,聖經自己說從本質上(by nature)是沒有差別。但是從恩典上(by grace)就有不同了。神已經恩慈地選擇成為我們和我們的兒女的神(徒2:39)。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小孩和其它人的小孩是有不同的原因。不同的是我們的小孩是在主的會眾中帶大的。從他們生命的第一天起,他們就是“在這道中”(in the way),在神的救贖律令中。他們是在神的話和聖禮之中的。在一個真正的基督教會,他們會認識救贖的道路。對非信徒的孩子來說,就非如此了。
這不是說我們就可以假設我們的小孩是被揀選的,或已經重生,都不是。順便提一下,我們其實是做相反的假設的。神並沒有要我們活在假設的基礎上,而是要我們在祂的應許中有約的信實與盼望。神當然會保守祂世世代代的教會。“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彼得在這個世代的開頭如此宣稱,“就是主我們神所召來的。”(徒2:39) 仔細看看今天的教會,如果你會分辨的話,你會清楚地看到一件事。今天那些組成一個忠心的教會的人,會以約中的小孩得到滋養。是的,無論如何,洗禮的記號必須給小孩。顯然地,如果救恩從頭到尾不是神的恩賜,如此做就不是正確的。但是這恰恰是它所是的。因著這個緣故,今日的嬰孩洗禮,如同亞伯拉罕時代的嬰孩割禮一樣,是神救贖祂的兒女的一個強有力的記號。
研習題
1. 新教徒是不是有時也相信聖禮有救贖的功用?
2. 如果洗禮並不能救人,提多書3:5的意思是什麼呢?
3. 為什麼把記號與記號所代表的東西分開來是有害的?
4. 為什麼我們要為信徒的小孩施洗?
5. 我們是否假設在盟約中的小孩是重生的(或沒有重生的)?
1. 未能區分洗禮和它所代表的會有什麼害處?
2. 如果我們的小孩在他們受洗前就過世,他們的命運如何?請比較羅馬天主教關於嬰孩在洗禮前死亡的教義。
3. 如果一個小孩沒有重生,我們有什麼權利為他施洗,並稱他為神的兒女?
4. 我們應該告訴我們的小孩他們是屬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