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Th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17 解說
問45: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了什麼益處?
Question 45. What doth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profit us?
答:第一,他借復活戰勝了死亡,叫我們分享他借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a)。第二, 我們現在也借他的權能活過來得著新生命(b)。第三,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的 復活的確實保證(c)。
Answer. First, by his resurrection he has overcome death, that he might make us partakers of that righteousness which he had purchased for us by his death; secondly, we are also by his power (b) raised up to a new life; an lastly, the resurrection of Christ is a sure pledge of our blessed resurrection.
(a) 羅馬書4:25,彼得前書1:3,哥林多前書15:16
(b) 羅馬書6:4,歌羅西書3:1,3,以弗所書2:5-6
(c) 哥林多前書15:20-21
(a) Rom 4:25 耶穌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或作: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
1Pe 1:3 願頌贊歸與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神!他曾照自己的大憐憫,藉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重生了我們,叫我們有活潑的盼望,
1Co 15:16 因為死人若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了。
(b) Rom 6:4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Col 3:1 所以,你們若真與基督一同復活,就當求在上面的事;那裏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Col 3:3 因為你們已經死了,你們的生命與基督一同藏在神裏面。
Eph 2:5-6 當我們死在過犯中的時候,便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6 他又叫我們與基督耶穌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
(c) 1Co 15:20-21 但基督已經從死裏復活,成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 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我們須要明確一件事。當我們說基督復活時,是什麼意思?聖經的答案是耶穌死去的身體死而復生(came back to life)了。是的,當基督從死裏復活,祂的身體在本質上的確有所不同。但是在身份上,它仍然是同一個身體,這就是為什麼釘痕仍然可見。然而,今天有些神學家說,在科學的時代,我們不可能把門徒的話當真。理由是,他們說,我們現在所擁有的科學知識告訴我們,人的身體在死後是不會就這樣復活的。因此,今天已經變得很普遍,把基督復活的記載當成是神話或象徵。我曾經在一個電視訪談中聽到一個神學家表達這樣的看法。他一開始就說:“我相信耶穌復活。” 這聽起來當然沒有問題,但是其中一個電視訪談員發現這個人心中所想的不是大多數聽眾可以想像的。所以他問他一個簡單的問題:“你是否會說卡爾馬克思也復活了?”那個神學家有點在意,不過在這點上他也很誠實。所以他說,是的。因此,突然間這變得很清楚,這個人的神學,為一些字詞賦予了新的意義。復活對他而言不再是指死去的身體復活。不,對他而言,只是意味著“一個人的精神會永遠常存──透過他的教導。”當然,這不是聖經提到復活時的意思。不,聖經用這個字的意思是死去的身體重新再站起來。門徒只所以記載這件事,是因為它的確真的發生了。
當然,我們不禁會懷疑神跡怎麼會發生。今天的答案和門徒的時代完全一樣。我們不知道死去的身體是如何再度複生,但是難道上帝能做各種我們無法解釋的事情,不是嗎?事實上,在我們的日常的經驗中,會出現我們無法想像的事,難道不是真的嗎?例如,我們腦中的一個意念,就會造成我們的全身的運動?答案是我們不真的知道這是如何發生的。但是它的確發生了。那麼,為什麼我們認為對神來說這是不可能的──或神的兒子──可以作人無法想像的事?我們相信強調這點很重要,因為沒有人可以是一個真正的基督徒,而不相信神會行神跡。不接受耶穌身體的復活,絕對不是真正的基督徒信仰。我們必須要誠實。如果那不是真正發生的事,那麼做一個基督徒有什麼好處﹖一個不能從死亡中解脫的“救主”,比沒有救主還糟糕。另一方面,萬一這些事情真的發生了呢?那,門徒認為他們擁有每個人都需要的信息當然就是正確的──這個信息的重要性是可以震撼世界的。要理問答就是要我們重視這個事實。
如果基督真的起來離開祂的墳墓,那麼,我們就有了──至少──一個答案,回答人終極的問題:死亡的問題。如果祂真的復活了,那麼,死亡就被征服了。它不再被耶穌的子民視為是結局──如同“臨終遺言”一樣。為什麼?因為祂已經應許祂榮耀的經歷我們也會經歷。還不止於此。事實上,我們已經有了某種的定金(down payment)──或頭期款──聖經稱之為第一次的復活。這個第一次的復活通常被稱為重生。這是上帝的作為,透過聖靈,使我們成為新造的人。換句話說,信徒已經分享屬於基督的這個新生命,借著祂的復活。而這個是第二期款的憑據(保證)。這第二期款,是在末日基督再來時才會給我們的,是我們的身體從墳墓中復活。換句話說,我們的靈魂已經參與在耶穌基督復活的生命中。而我們的身體有一天會經過類似的轉變。我們的身體會在基督再來時,重新站在地上。
研習題
1. 有些背道的神學家所說的復活是什麼意思?
2. 聖經用復活這個詞的涵義是什麼﹖
3. 為什麼這個教義對真正的基督教是必要的?
4. 什麼是第一次的復活?什麼是第二次的復活?
討論題
1. 許多人注意到,在上帝首先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和末日時人從死裏復活,有一些相似的地方。討論創造和復活之間的相似性和不同之處。
2. 如果一個人的身體完全毀壞了,然後這個人從死裏復活,他還是會被認為是同一個人嗎?是什麼連續性讓我們認為這個人真的是同一個人呢?
3. 靈性者教會(Spiritualist Church)教導說人的靈魂是永存的。這和基督徒的教導有什麼不同?
4. 有許多神學的字眼,它們精確的意義已經在基督徒長期使用的歷史中得到確立──例如,基督徒,救贖,重生,復興,聖潔,基督。討論這些基督徒語詞的歷史意義,並與當代的定義加以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