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9, 2008

海德堡要理問答 主日6

海德堡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6 解說

16:為什麼他必須是真實和無罪的人?
Q:
Why must he be very man, and also perfectly righteous?
答:因為神的公義要求那同樣的人性(雖然已經犯了罪),要為罪做出補償(a);但人人都是罪人,故無人能為別人贖罪(b)
Answer. Because the justice of God requires that the same human nature which hath sinned, should likewise make satisfaction for sin; and one, who is himself a sinner, cannot satisfy for others.

  (a) 以西結書18420,羅馬書518,哥林多前書1521,希伯來書214-16
  (b) 希伯來書726-27,詩篇497,彼得前書318

(a) Eze 18:4 看哪,世人都是屬我的;為父的怎樣屬我,為子的也照樣屬我;犯罪的,他必死亡。
Eze 18:20
惟有犯罪的,他必死亡。兒子必不擔當父親的罪孽,父親也不擔當兒子的罪孽。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也必歸自己。
Rom 5:18
如此說來,因一次的過犯,眾人都被定罪;照樣,因一次的義行,眾人也就被稱義得生命了。
1Co 15:21
死既是因一人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一人而來。
Heb 2:14-16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b) Heb 7:26-27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他不像那些大祭司,每日必須先為自己的罪,後為百姓的罪獻祭;因為他只一次將自己獻上,就把這事成全了。
sa 49:7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
1Pe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17:為什麼他身為人,必須同時是真神呢?
Q:
Why must he in one person be also very God?
答:因為只有這樣,祂才能靠他神性的能力(a),在他的人性中(b)擔負神的忿怒(c),才能為我們取得並恢復公義和生命(d)
Answer. That he might, by the power of his Godhead sustain in his human nature, the burden of God's wrath; and might obtain for, and restore to us, righteousness and life.

  (a) 彼得前書318;使徒行傳224;以賽亞書538
  (b) 以賽亞書53411
  (c) 申命記424,那鴻書16,詩篇1303
  (d) 以賽亞書53511
(a) 1Pe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Act 2:24
神卻將死的痛苦解釋了,叫他復活,因為他原不能被死拘禁。
Isa 53:8
因受欺壓和審判,他被奪去,至於他同世的人,誰想他受鞭打、從活人之地被剪除,是因我百姓的罪過呢?
(b) Isa 53:4
他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
Isa 53: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c) Deu 4:24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神。
Nah 1:6
他發忿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他的忿怒如火傾倒;磐石因他崩裂。
Psa 130:3
主耶和華啊,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
(d) Isa 53:5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
Isa 53: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18:誰是那位中保?誰同時是真神(a),又真的(b)是無罪的人(c)?
Q:
Who then is that Mediator, who is in one person both very God, and a real righteous man?
答:我們的主基督耶穌(d)"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e)
Answer. Our Lord Jesus Christ: "who of God is made unto us wisdom, and righteousness, and sanctification, and redemption."

  (a) 約翰壹書520,羅馬書9583,加拉太書44,以賽亞書96,耶利米書236,瑪拉基書31
  (b) 路加福音14226-7,羅馬書1395,腓立比書27,希伯來書21416-17415
  (c) 以賽亞書53911,耶利米書235,路加福音135,約翰福音846,希伯來書415726,彼得前書119222318
  (d) 提摩太前書25,馬太福音123,提摩太前書316,路加福音211,希伯來書29
  (e) 哥林多前書130

(a) 1Jn 5:20 我們也知道,神的兒子已經來到,且將智慧賜給我們,使我們認識那位真實的,我們也在那位真實的裏面,就是在他兒子耶穌基督裏面。這是真神,也是永生。
Rom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Rom 8:3
律法既因肉體軟弱,有所不能行的,神就差遣自己的兒子,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在肉體中定了罪案,
Gal 4: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Isa 9:6
因有一嬰孩為我們而生;有一子賜給我們。政權必擔在他的肩頭上;他名稱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和平的君」。
Jer 23:6
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Mal 3:1
萬軍之耶和華說:「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立約的使者,就是你們所仰慕的,快要來到。」
(b) Luk 1:42
高聲喊著說:「你在婦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懷的胎也是有福的!
Luk 2:6-7
他們在那裏的時候,馬利亞的產期到了, 7 就生了頭胎的兒子,用布包起來,放在馬槽裏,因為客店裏沒有地方。
Rom 1:3
論到他兒子我主耶穌基督。按肉體說,是從大衛後裔生的;
Rom 9:5
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Php 2:7
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
Heb 2:14
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
Heb 2:16-17
他並不救拔天使,乃是救拔亞伯拉罕的後裔。 17 所以,他凡事該與他的弟兄相同,為要在神的事上成為慈悲忠信的大祭司,為百姓的罪獻上挽回祭。
Heb 4: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c) Isa 53:9
他雖然未行強暴,口中也沒有詭詐,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
Isa 53:11
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Jer 23:5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Luk 1:35
天使回答說:「聖靈要臨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蔭庇你,因此所要生的聖者必稱為神的兒子(或作:所要生的,必稱為聖,稱為神的兒子)。
Joh 8:46
你們中間誰能指證我有罪呢?我既然將真理告訴你們,為什麽不信我呢?
Heb 4:15
因我們的大祭司並非不能體恤我們的軟弱。他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
Heb 7:26
像這樣聖潔、無邪惡、無玷污、遠離罪人、高過諸天的大祭司,原是與我們合宜的。
1Pe 1:19
乃是憑著基督的寶血,如同無瑕疵、無玷污的羔羊之血。
1Pe 2:22
他並沒有犯罪,口裏也沒有詭詐。
1Pe 3:18
因基督也曾一次為罪受苦(有古卷:受死),就是義的代替不義的,為要引我們到神面前。按著肉體說,他被治死;按著靈性說,他復活了。
(d) 1Ti 2:5
因為只有一位神,在神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基督耶穌;
Mat 1:23
說:「必有童女懷孕生子;人要稱他的名為以馬內利。」(以馬內利翻出來就是「神與我們同在」。)
1Ti 3:16
大哉,敬虔的奧秘!無人不以為然:就是神在肉身顯現,被聖靈稱義(或作:在靈性稱義),被天使看見,被傳於外邦,被世人信服,被接在榮耀裏。
Luk 2:11
因今天在大衛的城裏,為你們生了救主,就是主基督。
Heb 2:9
惟獨見那成為比天使小一點的耶穌(或作:惟獨見耶穌暫時比天使小);因為受死的苦,就得了尊貴榮耀為冠冕,叫他因著神的恩,為人人嘗了死味。
(e) 1Co 1:30
但你們得在基督耶穌裏,是本乎神,神又使他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

19:你從哪里知道這事呢?
Q:
Whence knowest thou this?
答:從神聖的福音,這是神自己首先在樂園裏啟示的(a),以後由神聖的族長(b)和 先知(c)宣佈了,再由律法中的獻祭和其他禮儀預表了(d),最後由他獨生愛子成就 了(e)
Answer. From the holy gospel, which God himself first revealed in Paradise; and afterwards published by the patriarchs and prophets, and represented by the sacrifices and other ceremonies of the law; and lastly, has fulfilled it by his only begotten Son.

  (a) 創世記315
  (b) 創世記22181234910
  (c) 以賽亞書53421-44325495-62233,耶利米書235-63132-333239-41,彌迦書718-20,使徒行傳1043322-24,羅馬書12,希伯來書11
  (d) 希伯來書1017,歌羅西書27,約翰福音546
  (e) 羅馬書104,加拉太書44324,歌羅西書217
(a) Gen 3:15 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
(b) Gen 22:18
並且地上萬國都必因你的後裔得福,因為你聽從了我的話。』」
Gen 12:3
為你祝福的,我必賜福與他;那咒詛你的,我必咒詛他。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
Gen 49:10
圭必不離猶大,杖必不離他兩腳之間,直等細羅(就是賜平安者)來到,萬民都必歸順。
(c) Isa 53
章; Isa 42:1-4 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扶持所揀選、心裏所喜悅的!我已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 2 他不喧嚷,不揚聲,也不使街上聽見他的聲音。 3 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他憑真實將公理傳開。 4 他不灰心,也不喪膽,直到他在地上設立公理;海島都等候他的訓誨。
Isa 43:25
惟有我為自己的緣故塗抹你的過犯;我也不記念你的罪惡。
Isa 49:5-6
耶和華從我出胎,造就我作他的僕人,要使雅各歸向他,使以色列到他那裏聚集。原來耶和華看我為尊貴;我的神也成為我的力量。 6 現在他說:你作我的僕人,使雅各眾支派復興,使以色列中得保全的歸回尚為小事,我還要使你作外邦人的光,叫你施行我的救恩,直到地極。
Isa 49:22
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向列國舉手,向萬民豎立大旗;他們必將你的眾子懷中抱來,將你的眾女肩上扛來。
Jer 23:5-6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 6 在他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他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
Jer 31:32-33
不像我拉著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
Jer 32:39-41
我要使他們彼此同心同道,好叫他們永遠敬畏我,使他們和他們後世的子孫得福樂, 40 又要與他們立永遠的約,必隨著他們施恩,並不離開他們,且使他們有敬畏我的心,不離開我。 41 我必歡喜施恩與他們,要盡心盡意、誠誠實實將他們栽於此地。
Mic 7:18-20
神啊,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饒恕你產業之餘民的罪過,不永遠懷怒,喜愛施恩? 19 必再憐憫我們,將我們的罪孽踏在腳下,又將我們的一切罪投於深海。 20 你必按古時起誓應許我們列祖的話,向雅各發誠實,向亞伯拉罕施慈愛。

Act 10:43 眾先知也為他作見證說:『凡信他的人必因他的名得蒙赦罪。』」
Act 3:22-24
摩西曾說:『主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們興起一位先知像我,凡他向你們所說的,你們都要聽從。 23 凡不聽從那先知的,必要從民中全然滅絕。』 24 從撒母耳以來的眾先知,凡說預言的,也都說到這些日子。
Rom 1:2
這福音是神從前藉眾先知在聖經上所應許的,
Heb 1:1
神既在古時藉著眾先知多次多方的曉諭列祖,
(d) Heb 10:1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不是本物的真像,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
Heb 10:7
那時我說:神啊,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
Col 2:7
在他裏面生根建造,信心堅固,正如你們所領的教訓,感謝的心也更增長了。
Joh 5:46
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
(e) Rom 10:4
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
Gal 4:4
及至時候滿足,神就差遣他的兒子,為女子所生,且生在律法以下,
Gal 3:24
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裏,使我們因信稱義。
Col 2:17
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我們在前面的段落看到,唯一能提供我們需要的救主必須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在這個段落中,這個偉大的真理會更加清楚地被說明。此外,其它很重要部份也更加清晰了,那就是關於基督的教義──一個位格(person)、兩個本質(natures──真的是新約和舊約聖經教導的核心。

讓我們從起初(《創世記》)開始看。在蛇誘惑亞當和夏娃之後,他們屈服在誘惑之下,神對蛇說了這段預言的話(因為蛇不是代表他自己說話,而是撒但的工具,因此,這些話是透過蛇對撒但說的):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創》315)。很顯然地,這段話沒有告訴我們的始祖他們想知道的一切。但是它的確告訴他們,他們需要知道的最重要的一些事。其中一件,是神自己會使蛇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彼此為仇。另外一件很清楚的,是神心目中的後裔seed)是一個人──一個男人──一個有能力對撒但造成嚴重的傷害,而撒但無法對他造成同等傷害的男人。這清楚地預告了這樣的一位救主,他必須同時是人(作為女人的後裔),但又同時超越人(比撒但的能力更強)。很清楚地,有一個人將結合這兩種特質,這個人會摧毀撒但的工作。

這個同樣基礎的觀念,透過舊約聖經其他的部份,逐漸展開,越來越完整。例如,我們可以在大衛(神為祂的約民所立的王)的詩篇中看到。神曾應許大衛:你壽數滿足、與你列祖同睡的時候,我必使你的後裔接續你的位;我也必堅定他的國。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必堅定他的國位,直到永遠。(撒上712-13)在一些詩篇中,大衛談到神對他所做的這個偉大的應許。例如,在詩篇110篇,大衛寫到:耶和華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第一節)。在這個陳述中,大衛說神曾應許這個卓越的後裔,會在未來掌權。有趣的是,大衛在這段陳述中,稱呼他自己的兒子(或根據希伯來的諺語,他自己的後裔)是Lord)!這在任何情況下都是非常罕見的。通常都是後代把榮耀歸給祖先,大衛為什麼會把榮耀歸給他的後裔,稱他是主呢?這正是耶穌同樣對猶太人所發出的質疑。耶穌在引用這節經文後,繼續問他們: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太》2245 問題的答案當然是耶穌是大衛的後裔,這是他做為人的本質。但是,與此同時,他高於大衛,因為他同時是神。我們在舊約中已經看到這兩個元素是同時並列的:將 會有一位偉大的救贖主,彌賽亞,但是他同時是神也是人。有時候,舊約的作者說到耶穌的時候,是強調祂會是人的本質,其他時候則強調祂神的本質。但是整本舊 約所教導的主線,前後一致地表明,將會有一位偉大的救主,同時是人,也同時是神。

在人墮落之後,很明顯的是上帝親自為罪人舉行了第一次的獻祭。這是隱含在《創世記》321的意思:耶和華 神為亞當和他妻子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從那時候開始,敬虔的人就需要透過動物的犧牲來到上帝的面前。例如,在《創世記》第四章,我們讀到亞當的兩個兒子,該隱和亞伯。上帝看中了亞伯和他的供物,只是看不中該隱和他的供物。(《創》44-5)因此,我們有足夠的理由這樣說,因為其他經文也說:亞伯因著信,獻祭與神,比該隱所獻的更美(《來》114)。更美的原因是因為亞伯所獻的,是是活生生的動物──無罪的祭牲──所呈獻的是死亡所流的血。這點是很重要的,因為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了。(《來》922)神不接受該隱沒有血的供物,卻接受了亞伯的血的供物這個事實,證明沒有人不靠替他而死的替代物而能得到拯救。

在舊約其餘的部份,我們會看到這個觀念逐漸地加深。例如,在摩西的律法──之後出現的──中,有一整個系列詳列獻祭的要求,是神用來接納其子民的。但是為什麼會這麼繁複?可能有數個理由。但是,最主要的理由是要讓人清楚,要為罪償付的代價是很高的。事實上,這個代價高到一個地步,甚至高品質的血──無罪祭牲的血──也不夠。這就是為什麼受默示的先知以賽亞最後所寫的,是用這些動物的獻祭來提到這位將要到來的彌賽亞(《賽》53章)。上帝以這種方式向我們清楚地說明,真的──最後的──罪的補贖(atonement)要靠女人的那個後裔!

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為他受責罰,被神擊打苦待了。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 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耶和華卻定意(或作:喜悅)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或作:他獻本身為贖罪祭)。他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 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他手中亨通。

舊約中已經很清楚,動物的獻祭本身,是不足以補贖人類的罪的,必須要有比這個更好的,必須是一個神/人的救主所獻的祭。新約告訴我們上帝如何借著差派這樣 的一位救贖主,成全了這個偉大的應許。當這個完全且最後的獻祭在耶穌基督這個人和祂的工作完成的時候,上帝的子民終於可以獲得真正的自由──與上帝永遠地和好。因為,正如上帝告訴我們的,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是的,因為他一次獻祭,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來》101014

研習題

1. 《創世記》315告訴我們關於始祖的什麼事情?

2. 《撒母耳記下》712-13證明了什麼,關於基督的位格?

3. 為什麼耶穌耶穌在和猶太人的對話中要引用《詩篇》1101

4. 為什麼該隱的供物被拒絕,而亞伯的供物被接納了?

5. 舊約中大量的動物獻祭是要證明什麼重要的事實?

6. 為什麼以賽亞在說到彌賽亞受苦時,要用獻祭羔羊的用語?

討論題

1. 要理問答16的回答說,一個罪人無法為其他人償付罪價。為什麼?

2. 請用一本好的聖經辭典,查考舊約中神所吩咐的各種獻祭。試著去學習各種獻祭的目的。

3. 獻祭系統教導我們什麼關於基督的工作?

4. 撒但有什麼工作需要被摧毀?基督已經到來,摧毀了撒但的工作。那麼,為什麼撒但的工作至今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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