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 2008

研經日課:使徒行傳 Study 45 Acts 22:30-23:10

使徒行傳 Study 45
Acts 22:30-23
10
1. 保羅怎樣為自己的行為和信仰作見證呢?比較2416,和提後13。他總是求使神得榮耀。關於你的行為和信仰,你能作出同樣的見證嗎?
2.
試思考保羅在法庭中的策略:(a)他的義怒(3-5節);和(b)他使法庭中的人分裂(6-10節)。審訊再次放棄了。保羅關心他自己的安全和整個事情的了結,更多於關心真理嗎?

注:
1. 231。「行事為人」:直譯是「作為一個公民的行事為人」。保羅的意思是:「諸君和弟兄們,我在神面前都是憑著良心,盡我對以色列國的義務,直到今日。」
2. 235。這並不是有大祭司出席之猶太議會的正式會議,而是那個千夫長所召集的一個會議,而且無疑地是由千夫長自己擔任主席。所以保羅並不曉得那個說話的人是千夫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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