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徒行傳 Study 6
Acts 3:1-26
1. 瘸腿者肉身得到的醫治(1-11節),乃是救恩福音之屬靈真理的一幅圖畫。請注意它怎樣顯示:(a) 人的需要;(b)信心的需要;(c)個人見證的重要性;(d)得救的確據;(e)得救的神跡本身。(彼得在12-16節解釋神跡如何發生。)你曾像彼得一樣,做了基督與一個有需要的人之間的環節嗎?
2. 彼得對自己的同胞演說時,他指責他們哪些罪惡呢?他向他們作了哪些應許,並且是基於哪些條件呢?他的話對於我們這些非猶太人可以應用到什麼程度呢?
注
1. 6節。「奉……耶穌……的名」,意思就是指「憑耶穌的權柄」,「用耶穌的大能」。比較16節,4:12。
2. 13,26節。「僕人」:比較賽52:13(也比較42:1-4;49:5,6;50:1-10)。彼得是以大無畏的精神宣稱主是彌賽亞。比較4:2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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