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堡要理問答學習指引
The Heidelberg Catechism: A Study Guide
By G. I. Williamson
誠之摘譯
Lord’s Day 33 解說問88:真正悔改或歸正包含多少事呢?Question 88. Of how many parts doth the true conversion of man consist?
答:包含兩件事:舊人死去,新人活過來(a)。
Answer. Of two parts; of the mortification of the old, and the quickening of the new man.
(a) 羅馬書6:1,4-6,以弗所書4:22-24,歌羅西書3:5-6,8-10,哥林多前書5:7,哥林多後書7:10
(a) Rom 6:1 這樣,怎麽說呢?我們可以仍在罪中、叫恩典顯多嗎?
Rom 6:4-6 所以,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原是叫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裏復活一樣。 5 我們若在他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也要在他復活的形狀上與他聯合; 6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
Eph 4:22-24 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欲的迷惑漸漸變壞的; 23 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 24 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
Col 3:5-6 所以,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就如淫亂、污穢、邪情、惡欲,和貪婪(貪婪就與拜偶像一樣)。 6 因這些事,神的忿怒必臨到那悖逆之子。
Col 3:8-10 但現在你們要棄絕這一切的事,以及惱恨、忿怒、惡毒(或作:陰毒)、譭謗,並口中污穢的言語。 9 不要彼此說謊;因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 10 穿上了新人。這新人在知識上漸漸更新,正如造他主的形像。
1Co 5:7 你們既是無酵的面,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2Co 7:10 因為依著神的意思憂愁,就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以致得救;但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問89:什麼是舊人死去?Question 89. What is the mortification of the old man?
答:即真心為罪憂傷,以致我們時常不斷恨惡罪,並遠離它(a)。
Answer. It is a sincere sorrow of heart, that we have provoked God by our sins; and more and more to hate and flee from them.
(a) 羅馬書8:13,約珥書2:13,何西亞書6:1
(a) Rom 8:13 你們若順從肉體活著,必要死;若靠著聖靈治死身體的惡行,必要活著。
Joe 2:13 你們要撕裂心腸,不撕裂衣服。歸向耶和華你們的神;因為他有恩典,有憐憫,不輕易發怒,有豐盛的慈愛,並且後悔不降所說的災。
Hos 6:1 來吧,我們歸向耶和華!他撕裂我們,也必醫治;他打傷我們,也必纏裹。問90:什麼是新人活過來?Question 90. What is the quickening of the new man?
答:即借著基督在神裏面有真喜樂(a);以致我們喜歡照著神的旨意生活行善(b)。
Answer. It is a sincere joy of heart in God, through Christ, and with love and delight to live according to the will of God in all good works.
(a) 羅馬書5:1,14:17,以賽亞書57:15
(b) 羅馬書6:10-11,加拉太書2:20
(a) Rom 5:1 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與神相和。
Rom 14:17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吃喝,只在乎公義、和平,並聖靈中的喜樂。
Isa 57:15 因為那至高至上、永遠長存(原文作住在永遠)名為聖者的如此說:我住在至高至聖的所在,也與心靈痛悔謙卑的人同居;要使謙卑人的靈蘇醒,也使痛悔人的心蘇醒。
(b) Rom 6:10-11 他死是向罪死了,只有一次;他活是向神活著。 11 這樣,你們向罪也當看自己是死的;向神在基督耶穌裏,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Gal 2:20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裏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問91:什麼是善工?Question 91. But what are good works?
答:是那些只按照神的律法(a),為榮耀神(b),從真信心行出來的事(c),而非 按照我們自己的意見或人的命令行出來的事(d)。
Answer. Only those which proceed from a true faith, are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e law of God, and to his glory; and not such as are founded on our imaginations, or the institutions of men.
(a) 利未記18:4,撒母耳記上15:22,以弗所書2:10
(b) 哥林多前書10:31
(c) 羅馬書14:23
(d) 以西結書20:18-19,以賽亞書29:13,馬太福音15:7-9
(a) Lev 18:4 你們要遵我的典章,守我的律例,按此而行。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1Sa 15:22 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
Eph 2:10 我們原是他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b) 1Co 10:31 所以,你們或吃或喝,無論做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c) Rom 14:23 若有疑心而吃的,就必有罪,因為他吃不是出於信心。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
(d) Eze 20:18-19 「我在曠野對他們的兒女說:不要遵行你們父親的律例,不要謹守他們的惡規,也不要因他們的偶像玷污自己。 19 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你們要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Isa 29:13 主說:因為這百姓親近我,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他們敬畏我,不過是領受人的吩咐。
Mat 15:7-9 假冒為善的人哪,以賽亞指著你們說的預言是不錯的。他說: 8 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心卻遠離我; 9 他們將人的吩咐當作道理教導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未歸信(conversion)的人是沒有救恩的。這就是為什麼我們的主告訴尼哥底母,他必須“重生”才能看見,或進入神的國(約3:1-8)。如果我們生來是死在過犯罪惡中的(弗2:1-2),那麼我們就真的需要徹底的改變。這個改變是當我們歸信時發生在我們裏面的。而要理問答用的語言是非常接近聖經本身的語言的,描述了這個偉大的改變的兩個層面。
一方面是老我的死去,另一方面是新生命的到來。這兩個層面,聖經都用兩種方式來看待:已經完成了,以及尚待完成的(already accomplished and as yet unfinished)。因此,漸漸死去與進入新生可以說是在信徒身上已經完成了。例如,在保羅給歌羅西人的書信中,他說:“你們已經脫去舊人和舊人的行為,穿上了新人。”(3:9-10)但是在稍早前的句子中,他說到:“要治死你們在地上的肢體”(3:5)。從這點,很清楚看到當一個人歸信時,相當具有關鍵性的事情發生了。事實上,關鍵到一個地步,這個人成了一個“新造的人”(林後5:17)。然而,與此同時,這個徹底的改變並不會即刻就生產出一個成品,是我們可稱為來自上帝恩典的成品。不,這個成品只會通過一個成聖的過程才會完成。而在此個成聖的過程中,有個持續的過程,使這兩件事情逐漸地完全。
那麼,一個人怎麼知道他真的歸信了呢?答案是一方面他對罪和自己的態度如何,另一方面,他對上帝與基督的態度如何。當一個人真正歸信了,這個人會傾向於為他自己辯護,來抵擋良心與神的話對他的控告。在歸信之後,一個人會控告自己。在歸信後,罪就不再被視為只是個錯誤。他不再會低估罪,想著(並經常說著):“喔,我們都是罪人嘛!”在真正的歸信中,罪人會同意上帝的觀點。當一個罪人開始以上帝的眼光來看他的罪,就會有真正的懊悔與對這個罪的恨惡,並且會有一個徹底的與罪的決裂。那個時候,會有驚訝與詫異的感覺,上帝即使恨惡罪,但是卻如此愛我們,以至於他為我們預備了一個逃生之路。所以對上帝賜下基督為我們而死,以及基督為了拯救我們所做的,會充滿感恩、讚美與敬拜之心。
此歸信的證明在一件簡單的事上可以發現:“在所有善工上,熱愛並喜悅照著神的旨意而活。”還有其它可能嗎?任何人真的明白他自己配下地獄,而基督偉大的獻祭是他得完全赦免的來源,卻沒有一絲的感激之情?一個人真的有感激之情,怎麼可能會不(如同我們在問答一學到的)“甘心樂意為他而活”?今天在有形教會中,有些人對贖罪與因信稱義的教義有某種理性程度上的認識,但是卻不願意遵行聖經。他們只要唯獨恩典,唯獨因著信的救恩,卻不想聽到律法或誡命。今天很多人對“愛”的談論很多,用來取代誡命。“在新約之下,我們不再需要規則了,”他們說,“我們現在所需要的只是愛,只要你確定是在愛中行事,那就對了。”甚至有些人會說,一個“愛的”姦淫的關係也沒有關係,或者同性戀的“愛”對一些人來說是相當合適的。
要理問答的教導的確很不一樣。我們怎麼能確定知道一件事是好的?這個問題的答案只有兩個。一個答案是人自己能定義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對的。另外一個答案是只有上帝自己才能定義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在我們研讀要理問答的過程中,不是一再看見哪些才是正確的答案嗎?人的墮落不正是這樣:人想要為自己決定真理和公義嗎?透過福音自始至終的記載,我們看到基督如何回答這個問題。當魔鬼誘惑祂的時候,耶穌回答:“經上記著說”(太4:1-11)。當祂與文士和法利賽人發生衝突時,祂說:“因為他們的遺傳,把神的話廢棄了”(可7:13)。這是新教改革時期最重要的議題之一。教會有沒有權利為自己制定律法,或這個權利只屬於上帝?羅馬教會說這個權利屬於神,也屬於教會。它說真理的來源有兩個:聖經與傳統。但是改教家說,“不,只有一個合法的律法頒佈者,那就是主耶和華。”他們因此堅持成文的神的話是信仰和實踐唯一的準則。如果新教教會能始終忠於這個原則,那真是太好了,但是這並沒有發生。即使在歸正的教會中,也有很多事情是大家認為這樣做很好,就去做了,雖然這並不是真的符合聖經的。
為了做上帝要我們做的,我們需要認識三件事情:首先,我們的行動是出於信心;其次,我們是照著上帝在祂的話中告訴我們要做的去做;第三,我們所做的是為了祂的榮耀。作為第一個要求的例子,假設有一個人真的在做上帝要他做的,而不是因為別人也在這麼做。舉個例,這裏有個人,將10元放在奉獻盤中。他這樣做只有一個理由:他想要讓其他人對他有好感。坐在他旁邊的人也奉獻了10元,但是理由完全不同。他這樣做的原因是他信靠基督,因此他想要遵行神的話。很清楚地,第一個人的“禮物”,雖然從外表來看與第二個人是一樣的,實際上卻是對上帝的侮辱。
關於第二個要求,假設一個年輕婦女做了一個要成為修女守獨身的誓言。這從人的智慧來說,也許非常值得令人讚賞。我們甚至可以承認這個人如此做是出於真誠。但是這未必就是對的。當我們在聖經中讀到,婚姻是上帝所賜給我們的選擇,而強制守獨身的教義是邪惡的(提前4:1-3),我們就開始看到守獨身的誓言絕對不是一個義行。當他們明白這點後,改教家駁斥這種強制守獨身的誓言,並且使用了這個上帝賜給他們的權利去結婚。
第三,出於信心而做的事本身是正確的,但是有可能在最完全的意義上還不是在遵行神的旨意。例如,在保羅的時代有些人是在傳揚基督,但是卻是出於爭競。他們的動機是要暗中破壞保羅的影響力。他們有可能是真的相信基督是彌賽亞。他們當然也是這樣來傳揚(因此保羅在他們所做的事上可以喜樂)。但是因為他們的動機是如此地不配,他們當然不是全然在遵行神的旨意。保羅說我們應該在我們所做的每樣事上都榮耀神(林前10:31)。
我們應該從這三方面的角度來看,好真正地事奉上帝。而真正重生的人會真正開始這樣做。因為他是一個新造的人,他不想要再“自行其是”。不,他信靠的是主耶穌基督。耶穌是他的主(而這意味著,在所有的事上,耶穌在掌權),也同時是他的救主。並且,因為耶穌為他所做的不可思議的事,他想要做耶穌在聖經中要他做的。而這會帶領我們直接進入海德堡要理問答的下一個段落,因為十誡是主給祂的百姓的一個摘要。
研習題
1. 我們為什麼需要歸信?
2. 歸信有哪兩個層面?
3. 一個人如何能確信他自己歸信了?
4. 今天流行的“愛”的觀念和聖經對愛的觀念有何不同?
5. 為了讓我們能做上帝要我們做的事,哪三件事是必須的?
討論題
1. 歸信是一刻的事還是一個連續的過程?
2. 舊約有沒有教導愛?為什麼有這麼多人認為新約教導的是愛,而舊約教導的是律法?
3. 在今天的戰爭中,千百萬的人拿起武器去殺敵人。那是一種愛的行動嗎?在任何具體的例子中,你如何決定那是不是愛的行動?